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围绕《通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治县办发【2024】6号)工作部署,我局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促进农业农村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
1、根据《通海县2024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局各中心协同配合的形式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我局共进行了9次普法宣传活动,采取了集中学习、进村入户、线上答题及宣传标语滚动播放的形式开展活动,受众人数2897人次,16条宣传标语滚动播放。
2、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示范户。我局根据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选定要求,选定具有当地户籍,长期生活在本行政村,熟悉当地民俗民情、人文环境、村规民约等情况的农户,主要从村组干部中产生,每个村委会选取不少于5户,截至目前我县共选定355户农户优先考虑为培育对象。2024年,选派1名法律明白人到市上参训。
3、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一是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通过“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强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要求干部职工学习“学习强国”年度积分不少于3000分,“农科讲堂”不少于6个课时,“中国农技推广”不少于600分。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和行政执法视频培训4次。全县农业农村业系统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崇法的浓厚氛围。
4、依法开展本部门法律法规宣传。分别于2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提高反诈意识 筑牢安全‘防火墙’”反诈宣传教育,结合具体案例对常见诈骗类型一一讲解;3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到杞麓湖周边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向农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600余份;4月23日,我局结合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到河西镇开展了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2024年6月18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到金山蔬菜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8月13日,组织执法人员到秀山街道大树社区开展法律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9月5日,在县体育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9月19日下午,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到河西镇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并参加反季蚕豆种植观摩会,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大家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0月1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纳古镇小海公园开展以“诚信尚俭,共享食安”为主题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活动现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明白纸》、《非洲猪瘟防控知识问答》、《禁限用农药名录》等法律法规及宣传名册500余份,并对现场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5、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1月8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学习专题会,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解仕成就《条例》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现场领学;2月19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学习;4月15日,我局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5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法典学习;9月18日,我局利用干部职工会积极组织开展以“建诚信玉溪享美好未来”为主题的《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学习活动;9月13日召开2024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会,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云南省实施意见和玉溪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营造“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为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明确责任,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局长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并就全局的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向县人大、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分管副局长就所分管的工作向局长负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并由法规股牵头组织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专题法治教育,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各股室、局属各中心责任人就所承担的行政执法、普法宣传、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前期调研、听取意见、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的先期调研等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向分管的副局长负责。各岗位相关人员是具体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就所承担的依法行政工作向本股室、本中心负责人负责。
1、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本部门公共区域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按计划开展各项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并根据普法日历、重要节点提示单和其他重要普法活动通知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截至10月,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等宣传资料14193份,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学习等培训学习7场485人次,上报普法信息12篇。
2、严格执行《通海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决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立卷归档。自2017年6月15日以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领导重视,机构齐全,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管,下设政策发规股。截至目前,我局有1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我局严格对照《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4年版)、《通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经过梳理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4项,行政处罚191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职权17项。
4、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卷宗评查活动的通知》及《通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对2023年办理的19件案件进行自评,其中6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均为1件优秀,5件合格。
5、推进依法执政。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6、配合支持好行政复议,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做好协助执行工作。三是及时协调配合支持复议、诉讼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截至目前,我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1件行政诉讼,局长出庭应诉,应诉率100%。
7、坚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及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双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等主动公开办理结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培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法培训,依法注销因证件过期、人员调离原因失效的执法证件。
1、加强农业农村领域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管,提升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截止到10月底,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306人次,检查门店和企业3017个次,抽检化肥农药产品21个,合格率未出结果,抽检农产品615批次,合格率99.18%,发放宣传材料14193份。立案41件,结案40件,罚款7.04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647万元。其中:种子案件3件,办结3件,罚款1.05万元;农药案件3件,办结2件,罚款1.1521万元;肥料立案2件,办结2件,罚款0.126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4件,办结24件,罚款6.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647万元;渔业立案9件,办结9件,罚款0.88万元。
2、依法履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作职责职能围绕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门市、生鲜乳收购站,化肥、农药种子经营等开展执法监管。
3、配合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工作。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备案制度,凡以部门名义起草并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首先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再将规范性文件初稿、起草说明以及制定依据等材料提交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报县法制办备案。2024年度我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也没有继续使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紧紧围绕“为民、务实、便捷、高效”这一主题,将农业农村业务集中在一起,对照要求,梳理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开通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渠道,我局全部事项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和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制定并上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项部门检查事项和“种子监督检查”1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列为2024年抽查计划清单,并制定了相应的抽查工作方案,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2024年抽查计划。
(一)执法人员、经费不足。农业部门肩负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化肥、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生鲜乳、动物诊疗、农机监理等执法监管工作,执法内容多,环节多,涉及面广,职责重大,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人员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我县农业的发展需求。
(二)执法手段落后。我局涉及的各种执法监管缺乏执法检测设备,执法检查只能在农资标签上的作一些简单的检查,执法手段落后,效率低,执法工作总体水平难以提高。
(三)我县农民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普及法律知识难度大,农民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八五”普法规划部署,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普法实效。
(三)进一步抓好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抓住农忙时节的有利时机,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水产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经营者学法、懂法,做到依法、守法经营;二是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四)积极配合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理顺关系,配合改革的需要,实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变多头执法,政事不分,执法水平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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